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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条上的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你有吗?

来源:会计魔方

  每逢月底或月初,最开心的时候莫过于发工资时。但看到工资条时,或许不少人会像小编一样有所疑惑:别人工资条上的职业年金/企业年金,我为啥没有?

  今天,工人君就跟大家一起扒一扒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那些事儿。不懂这两者是什么的朋友,请自行脑补!

  什么是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

  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年金:

  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如何缴费?

  职业年金:

  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

  职业年金缴费基数:

  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上一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

  企业年金:

  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协商确定。

  怎么领取?

  职业年金:

  01

  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02

  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03

  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企业年金:

  01

  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或者分次领取企业年金,直至个人账户资金领取完毕为止;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用于一次性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02

  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03

  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工作调动怎么办?

  职业年金:

  工作人员变动工作单位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工作人员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运营。新就业单位已建立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原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随同转移。

  企业年金: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新就业单位已经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计划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应当随同转入新就业单位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计划。

  职工新就业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计划的,或者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暂时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也可以由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暂时管理;原受托人是企业年金理事会的,由企业与职工协商选择法人受托机构管理。

  综上可知,职业年金具有强制性,参保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企业年金则是自愿参保,参保人员为企业职工。

  那么,如果你是一名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条上应有职业年金一项,而没有企业年金;如果你是一名企业员工,工资条上肯定不会出现职业年金一项,至于是否有企业年金,则要看所在企业是否建立企业年金。